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刑事诉讼

是否可以申请书记员回避?

发布时间:2015年4月8日 广州刑事律师

适用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法官的回避规定也同样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ajncls.com/news/view.asp?id=814620760752 [复制链接]

法律咨询热线:18011940099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