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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例

来京务工,难掩心术不正 甘做家贼,自毁大好前程

发布时间:2018年3月31日 广州刑事律师

本年纪轻轻,来京打工,只要肯吃苦,也能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岂料却为蝇头小利,最终自毁前程。

年仅23岁的高某在某KTV歌厅上班一月后,心生贪念,利用在该歌厅前台上班的便利,趁歌厅前台收银员外出之机,从歌厅前台盗窃数千元营业款后案发。最终经怀柔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无独有偶,年仅十八岁的被告人覃某刚到一家饭店上班仅三天,便利用在该饭店上班的便利,趁无人之机将饭店的数千元营业款盗走。其也因此被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一千元。

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都是进京务工的年轻人,不思勤劳致富,却心生贪念,不仅给聘用单位造成了损失,也给自己的人生履历留下了污点。几千块钱与数月人身自由,孰轻孰重也许经此一役二人才能真正学会作出正确的选择。在此,检察官也对来京务工的年轻人提出忠告: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大好前程。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要注意做好新招录员工的法制思想教育,采取有效的财物保管措施,切实保障本单位财产安全,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供稿:怀柔检察院)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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