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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知识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婚姻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1日 广州刑事律师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广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受理。

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

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管辖实际上是着眼于法院与当事人或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的:从法院方面说,审理案件是它的职权,它应当有权审理发生在它辖区内的案件,在当事人的所在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位于某一法院辖区内时,该法院应当有权审理。

从当事人方面说,则由于住所、诉讼标的物等处于某一法院辖区内而与该法院产生一种隶属关系,一旦发生诉讼,就应当服从该法院的管辖。

专门法院的管辖

我国除设立地方法院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这些专门法院也受理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它们的管辖范围是:

军事法院

当事人双方均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但仅有一方当事人是军队内部单位的民事案件,应由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受理。

海事法院

我国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一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

铁路运输法院

我国铁路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

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铁路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

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

裁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的裁定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分了区域的,就是为了让公民之间的纠纷可以得到更好的解决,所以, 在发生不能解决的事情之后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当地的法院是否可以管辖,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每个案件都有规定的法律程序。

婚姻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夫妻婚姻中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最大的纠纷往往就是关于离婚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能会想到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那么婚姻纠纷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普通婚姻纠纷,法律中规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但要是属于现役军人婚姻纠纷的话,则管辖法院就比较特殊,详细内容,大就可以从上文章进行具体了解。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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