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刑罚分类

犯罪行为的特征是怎么规定的 强迫劳动罪应该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 广州刑事律师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广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犯罪行为的特征是怎么规定的

  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犯罪的概念,


  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三大基本特征。




强迫劳动罪应该怎么判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最新强迫劳动罪既遂标准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要判定某一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必须具备上述构成该罪的四个犯罪要件,只要有一个犯罪要件不符合,强迫劳动罪就不成立。例如,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强迫职工劳动的,就不应以强迫劳动罪论处,因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人员。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ajncls.com/news/view.asp?id=10492072668566 [复制链接]

法律咨询热线:18011940099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