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状态
-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重处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此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根据《》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
-
牵连犯的成立条件
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 第一,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
-
牵连犯与相似罪的区别
牵连犯并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因为牵连犯与相似的罪数形态很容易混淆。 牵连犯是一种特殊的罪数形态。罪数是指犯罪的个数,即一个罪还是数个罪。以符合法定犯罪构成的事实为标准,符合一个为一罪,数个为数罪。但由于具体犯罪情形具有复杂性,并不能如此简单......
-
犯罪预备的两种类型
一、为犯罪准备工具。 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为犯罪准备工具。 二、为犯罪创造......
-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
-
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
-
犯罪中止在数罪并罚中的适用
笔者在《刑事审判参考》2003年第三辑(总32期)中有幸拜读了由北京市高院刑一庭提供、南英同志审编的王元帅、邵文喜抢劫、故意杀人一案的文章,在理解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的同时,又对犯罪中止适用的问题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在此希望能与北京市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