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刑事动态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坐牢可以变更吗?

发布时间:2014年6月30日 广州刑事律师

 把房子卖给了贷款付房款的人,这人却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随后携款潜逃。

  被抓的骗子被判了刑,银行却表示他们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房子属于银行。

  房主冯某看着自己的房子有点蒙,“我的房子到底属于谁?”为了本就属于自己的房子,他连打三场官司。

  昨晚7时,记者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发回报道。

  起因:卖房被骗

  沈阳市民冯某准备出售沈阳市铁西区一处102.8平方米的房屋,一个自称叫李鸿飞的买家随即找上门,2005年2月9日,两人商定以27.8万元的价格成交,但李鸿飞表示自己手头不宽裕,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的现金,只能办银行贷款才能付房款,不过先得办房产过户手续,这样才能办贷款。

  认为买家很“诚恳”的冯某同意了,并约定李鸿飞先付定金3万元,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再给付20万元,余款在搬家后给付。

  然而,这个看似诚恳的人却给冯某好好地上了一课,“我没想到他办完贷款后会携款外逃。”冯某说。

  官司一:惩处骗子

  几个月后,李鸿飞被抓获。经警方确认,李鸿飞真名叫何涛,使用假身份证及假姓名与冯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2005年3月3日,何涛又以假姓名李鸿飞与沈阳某银行签订《个人消费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李鸿飞”以冯某的出售房屋作抵押,向这家银行借款19万元,抵押权人为银行。

  2005年11月,犯合同诈骗罪的何涛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官司二:撤销房证

  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因何涛无力支付剩余房款,买卖交易仍然无法继续进行。冯某认为何涛没有交足房款,违约在先,因此要求取消同何涛的买房合同,把房证上的名更过来。”

  又一问题出现:何涛办贷款时已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房子不再属于何涛,无奈,冯某必须先打撤销房证的官司。经法院二审,判令撤销沈阳市房产局于2005年2月25日为“李鸿飞”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官司三:交涉银行

  2007年,冯某再次将何涛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双方买卖房屋合同无效。但此时,事情再次出现转折:作为第三人的银行表示该房屋归银行所有,因为银行持有沈阳市房产局颁发的所有权证和他项权利证,所以拒绝将房子归还给冯某。“你说卖个房子,弄来弄去,房子咋还不属于我了?”冯某很纳闷。

  判决:物归原主

  法院认为,何涛使用假身份证与冯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并办理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后,又以该假身份证与银行订立个人消费担保借款合同,使房屋被设置抵押权,何涛以形式上的合法掩盖了骗取银行贷款的非法目的,故冯某与“李鸿飞”(即何涛)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应为无效。

  因银行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被生效判决予以撤销,且何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于上述原因亦为无效,则附从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抵押)合同也应为无效,故银行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对抗冯某向何涛主张的权利。法院判定房屋归房主冯某所有。


合同诈骗罪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ajncls.com/news/view.asp?id=790266925363 [复制链接]

法律咨询热线:18011940099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