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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5日 广州刑事律师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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