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广州刑事律师
昨日,参与侦办此案的(辽宁)葫芦岛市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原葫芦岛市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任李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目前已经提出上诉。
今年53岁的李某,案发前曾担任葫芦岛市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26日因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罪,经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批准逮捕。兴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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