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广州刑事律师
潘中俊自2005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六安皋城支行明都分理处柜员。今年2月27日至3月30日,潘中俊采用收取存款不入单位账的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先后收取多笔现金,合计119万余元。
潘中俊将公款存入他人账户,并将贪污所得钱款用于开办、经营餐馆。潘中俊于今年4月1日携带巨额现金潜逃。10多天后,潘中俊在云南省昆明被警方抓获。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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