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刑事动态

江苏盱眙县重返校园的特殊“学生”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6日 广州刑事律师

2012年,新学年报到之际,全国各地迎来了返校高峰期,因盗窃犯罪刚被盱眙县法院判处缓刑的杨某某却在为是否能够继续求学烦恼。

  2月27日一大早,盱眙法院刑庭程益文副庭长和两位法官带着杨某某及其父亲来到学校,与校方就杨某某判决后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并与校方签订了“复学安置帮教协议”,希望校方继续帮助杨某某完成学业,鼓励引导其不断上进,做到安其身、暖其心,校方也当即表示重新接受杨某某返回校园,对其前科情况予以保密,不予歧视,积极为其创造学习、就业机会,使其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该院还与杨某某的父亲签订了“缓刑监管保证书”,其父亲表示以后一定与儿子多沟通,加强对其儿子的监管,保证其不脱离家庭管教,时刻注意其学习、交友的情况,并及时向法院反映。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ajncls.com/news/view.asp?id=812829427060 [复制链接]

法律咨询热线:18011940099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