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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驾照吊销后还可以考吗?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0日 广州刑事律师


 
  网络舆情汹涌 浙江法院探寻应对之道 

  编者按

  今年以来,我国司法领域发生多起突发个案,如湖北“邓玉娇案”、杭州“飙车案”、深圳“偷金案”等,均在网络舆情的推动下,迅速演变成轰动全国的热点诉讼。

  汹涌的舆情对承办案件的地方司法机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法院如何直面公众、积极公开正确的信息,也已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对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的观点是:司法要赢得舆论的认同,资本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涉案的事实进行最权威的法律释明。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是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都需要法院在详细的事实支撑之上,作出令人信服的法律解答。对舆论关注置若罔闻的消极态度,最终损害的是司法的公信力。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浙江法院在对热点案件的舆论应对上,走出了一条新路。事实证明,“不抬高、不回避”以及“坦然应对”的态度和举措,更能取信于民。

  □视点关注

  本报记者 陈东升《人民法院报》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像往常一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一上班就打开电脑浏览新闻。这一天,一条不同寻常的新闻吸引了他的目光———中央某报刊载的《台州中院执行案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一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门户网站迅速转发,相关报道达六十多篇。齐奇立即批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最终,这场舆论波澜得到及时平息。

  一媒体报道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官“艳照门”事件后,全国数十家新闻网站纷纷转载,一度闹得沸沸扬扬。齐奇得知情况后,主动约请记者表明态度:要认真核查,实事求是,绝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浙江高院因出台《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刑法学者认为意见中关于交通肇事后报警不算自首的规定有违刑法,其观点在多家网站引起反响。浙江高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亲自撰稿在各大网站进行正面回应,并做客“浙江在线”与网民在线交流……

  今年以来,我国司法领域发生多起突发个案,经网络传播后迅速演变成轰动全国的热点诉讼,法院本身也成为令人关注的焦点,甚至成为公众质疑的对象。

  浙江法院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

  如何应对“涉案突发热点事件”?如何在接受媒体社会监督?如何营造司法与媒体舆论的良性互动氛围,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系列问题,摆在了法院面前。

  “不能‘闻网而动’就作出决策,也不能患‘网络民意恐惧症’”

  “网络舆情作为一块正在加速膨胀的思想阵地,给司法公信力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绍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濮建明说,一方面,办案法官在应对舆情上缺乏经验与技巧,加上精力牵制,应对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一些虚假、不实信息经网络扩散后形成巨大的舆论“泡沫”,一些网民的评判存在断章取义的问题。这两种情况都给法官公正审判带来了压力。

  对于令许多法官憷头的“涉案突发热点事件”,齐奇给出的对策是“分类处理,把握分寸”,“已掌握事实的要公布真相;暂时不掌握的,可以表明态度和正在依法采取的措施;对散布谣言蓄意抹黑的,要坚决迎头反击”。

  在备受关注的“5·7”交通肇事案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就经受了这样一次考验。法院研定的预案是“既尊重民意又不被民意左右,坚守法律底线”,为此,该院坚持每日一次网络舆情研判,确定网民质疑的几大问题,以便在庭审中充分质证;开庭审理后,重点收集知名网站上的网友评论,分析研判舆情发展动向,认真对待群众和网民的来电,做好说明解释;宣判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网友关注的“为何不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无自首情节”等问题,作了通俗详细的判后答疑,让媒体获取第一手权威信息。 

  一审判决后,网络对于“胡斌替身”的谣言甚嚣尘上,短短两天内,仅几家知名网站的网民评论就达4万余条。西湖区人民法院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就“替身门”事实进行澄清,最大限度地挤压了各种负面信息以及谣言的传播空间。

  对涉案、涉警、涉法院现场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浙江高院提出,要随时做好舆论应对准备,要“坚定、冷静地给予正面回应”、“争取在第一时间、尽早地给予回应”、“依法可以公开的,及时说明,不回避,不意气用事,更不能说假话”。

  在前段时间召开的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通报了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去年的调查数据:网民相信网上新闻的有51.3%。据此,他要求全省法院对网络舆情要科学分析、客观对待,既要重视、倾听,也要沟通、引导,“不能‘闻网而动’就作出决策,也不能患‘网络民意恐惧症’”。

  许多法官不是不乐意讲,而是怕讲错了,故而存在胆怯、消极心理。所以,要给“讲错话”的人“松绑”

  齐奇说,许多法官不是不乐意讲,而是怕讲错了,故而存在胆怯、消极心理。所以,要鼓励法官敢于应对媒体网络,万一发生了失误、不当,不能轻易怪罪、指责,而应主动为下属承担责任,要宽容,还要宽慰,重在迅速补救,总结提高。

  坊间有传言,“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一些涉案当事人上网发泄不满、捕风捉影抹黑法官的事时有发生,德清县法官姚胜涛就领教了一回。不同的是,他以“晒”判决书的形式予以直面回应。经过10天网络热议,当事人对自己在网上“恶搞”法官和法院表示道歉,并在网上留言:“尊重法律,静静地等待二审。”

  作为焦点人物,姚胜涛说,他看了帖子后深受当事人那些攻击性、侮辱性言语的伤害,经慎重考虑决定公布判决书予以回应,让大家评说。“法院的审判是公开的,作为法官,我不惧怕监督,更没必要回避,公理自在人心。”

  德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沈芳君认为:“司法要赢得舆论认同,就是要对涉案事实进行最权威的法律释明。姚法官就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应对的。当然,法院的舆论应对、披露情况还是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由法院来公开判决书更为恰当。但对法官的主动回应,我们也是支持的。”

  大法官“领跑”全省司法舆论应对;在浙江,法官直面镜头、在线交流已走向常态化

  尽管舆情对司法机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但囿于多重顾虑,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还没有专门针对舆论建立有效的应对机制。

  对此,浙江高院研发了《浙江法院舆情分析》软件,并编发《网摘时评》,每周两期对网络涉法信息进行收集和精编,供全省法院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更多网络舆情。同时要求全省法院要自觉加强与媒体、网络的民意沟通和司法宣传,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规定,及时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不断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建立舆情分级、舆情监测、舆情报告、舆情分析、舆情处置等制度,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

  在浙江,法官直面镜头在线交流也已走向常态化。

  早在今年2月,齐奇就在“浙江在线”与网民进行了1个半小时的直播交流,对网民提出的审判公正与效率、司法廉洁、劳动纠纷、执行难等31个问题一一作了回答。如今,浙江高院各庭长轮流做客与网民对话,并在全省法院迅速推开。

  “面对镜头,我们是一回生、二回熟,作为高院机关要做好表率。”齐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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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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