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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如何才能生效呢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8日 广州刑事律师

    为了领取更多的拆迁过渡费,太原市某矿职工刘某和李某竟雇佣办假证的人为自己的儿子、女儿制作假身份证及户口本单页。之后,刘某、李某分别用虚假证件诈骗拆迁过渡费14000元和7000元,近日,因涉嫌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被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2岁的刘某和45岁的李某均是万柏林区某矿职工。2009年3月份,万柏林区对刘某和李某居住的某矿棚户区进行改造,两人的房屋被拆迁后,均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并规定在住房未安置期间,政府会按照相应标准为其发放拆迁补助。不久前,刘某、李某得知政府公布今年过渡安置费发放政策为每户7000元,如果户主有大龄未婚子女可以等同于另加一户(25周岁以上,拆迁户未婚子女)。看到这个政策后,刘某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不能享受这个待遇,因为儿子的户口不在本地,而女儿还未满25周岁。为了骗取政府的拆迁过渡费,刘某以600元的价格雇佣办假证的人制作儿子、女儿的假身份证及户口本单页,3月20日,刘某用虚假证件诈骗拆迁过渡费14000元。

  李某的诈骗方法和刘某如出一辙,因其女儿只有22周岁,不够条件,李某便谎报女儿年龄为26岁,并雇佣办假证的人制作女儿的假身份证及户口本单页,3月26日,李某用虚假证件诈骗拆迁过渡费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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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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