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9月3日 广州刑事律师
合肥少女毁容案今天下午3点宣判,“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获刑12年零一个月”,随着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引起广泛关注与争议的合肥少女毁容案一审终于有了结果。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获刑12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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