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刑事动态

广东揭阳原市委书记严重违纪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9日 广州刑事律师

  中共广东省纪委8日披露,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中共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3年1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经查,陈弘平在揭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中共广东省纪委称,陈弘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弘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ajncls.com/news/view.asp?id=878048643748 [复制链接]

法律咨询热线:18011940099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