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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如家纵火案3名主犯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7年6月6日 广州刑事律师

长春3月29日电3月29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对通化市“5·01”如家快捷酒店纵火案3名主犯王健松、曲龙、王禄以放火罪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当日,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1年5月1日,吉林省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

责任编辑:NN057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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