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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公交纵火案开庭:检方称被告马永平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但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不足以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广州刑事律师

  6月1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夏银川马永平公交车纵火案。

  《新闻极客》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马永平案的起诉书获悉,被告人马永平因债务纠纷,采取极端手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纵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及重大经济损失,其中善后赔偿费用达数千万元。

  2016年1月5日早上7点,马永平拎着两桶汽油登上银川市301公交车,7个小时后,在银川市区通往贺兰县的一处工地楼顶,马永平被当地警方抓获,1月10日,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银川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马永平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但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等,不足以从轻处罚,2016年3月7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马永平

  2015年12月,被告人马永平因水暖工程款纠纷,对分包人、发包人用房屋顶账、不按时付清工程款和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满,遂产生在公交车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纵火泄愤,制造影响,予以报复的犯罪意图。

  2016年1月1日,马永平在平罗县租了一辆摩托车,在平罗县一家加油站加上汽油,再将汽油从摩托车的油箱被抽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桶内,通过这个方法,马永平先后三次灌装汽油两桶。

  1月2日,马永平携带两桶汽油坐车到了贺兰县,把汽油藏在贺兰县马家寨南边一路口的松树下,5日凌晨6点半左右,马永平将藏匿的两桶汽油携带至贺兰县马家寨公交站台,拨打“110”称制作了炸弹加汽油已放在贺兰县和银川市三个,在三个小时内不解决欠款就点燃等,之后马永平挂断电话,登上了开往银川火车站的301公交车。

  7点左右,当公交车行至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金盛国际家居东侧路段时,马永平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汽油,公交车瞬间燃起大火,马永平从公交车驾驶座左侧的车窗跳出,逃至金盛国际家居西边一处在建工地楼顶,7小时后,马永平被抓捕归案。

  大火造成17名乘客当场烧死,32名乘客和1名司机被烧伤,1月16日,1名乘客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32名乘客中4人重伤二级。此外车辆损失113500元,为救治伤者、善后赔偿等费用达数千万元。

银川市检察院的起诉书

  在搜集各项证据之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马永平因债务纠纷,采取极端手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纵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及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极客》了解到,15日开庭时部分受害者家属也会到场旁听,马永平家属在13日被律师告知15日要开庭,何时宣判还不得而知。

律师: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广东]

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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